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富网配资,二审稿聚焦民用航空制造业、低空经济发展等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还要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格式条款、航班延误服务保障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护。
近年来,C919等国产大飞机制造、运行取得重大成就,低空经济在部分城市的发展方兴未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记者会上,发言人介绍,民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专门增加“发展促进”一章,并对有关条款作了完善:
增加规定国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民用航空制造业创新体系,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大型飞机和先进发动机等研发设计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
增加规定国家完善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组织体系和标准规范,加强适航审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基于风险的分类分级适航管理方式,提升适航审定能力和水平。
增加规定完善民用机场布局公富网配资,加快民用航空枢纽建设,构建覆盖广泛、优质高效的民用航空服务体系等内容。
增加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相关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制度和标准,拓展应用服务领域,促进低空经济发展。
增加促进民用航空领域国际合作和表彰、奖励等内容。
航班延误或取消
“餐饮”安排改为“食宿”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专设了“旅客权益保护”一节,明确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要公布其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并明确告知旅客,规定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时要及时发布信息通告并做好旅客服务工作,还对投诉的受理、处理和反馈等作了具体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 黄海华:一是在总则中增加提升民用航空服务质量的要求。二是在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包括的内容中,增加“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等内容,进一步保障旅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三是将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运输机场运营人员应当为旅客做好“餐饮”安排修改为“食宿”安排。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机场运营人员在为旅客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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